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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六志愿服务日】清洁家园 喜迎新春

添加时间:2023-01-16
小年至,年味浓。为营造干净整洁、规范有序、欢乐祥和的春节环境,提升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满足感,1月14日,腊月二十三,适逢北方传统“小年”,卢龙县开展“清洁家园 喜迎新春”周六志愿服务活动。

迎风冒寒,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、志愿者深入到小区、路段,开展清洁家园行动。大家手拿扫帚、夹子、簸箕等“装备”,将墙边、路边及绿化带里积存的垃圾、落叶、烟头等清扫干净,不放过任何一处卫生死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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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点星火,汇聚成炬。近年来,我县志愿服务组织蓬勃发展、志愿服务队伍持续壮大,志愿服务项目不断丰富。全县注册志愿者人数逐年递增,“有困难找志愿者、有时间做志愿者”在卢龙蔚然成风。在疫情防控、文明创建、扶危济困、理论宣讲、乡村振兴等工作中,总能看到志愿者的身影。广大志愿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“移风易俗树新风 文明健康过春节”倡议书

广大市民朋友:

瑞虎辞旧岁,金兔迎新春。2023年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树立文明新风,营造安全、健康、欢乐、祥和的节日氛围,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:

(一)做好疫情防控,健康过春节。坚持不懈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,养成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社交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,积极接种新冠疫苗。做好自身健康监测,如果感染病毒,及时休息治疗,同时减少与他人接触,坚持规律作息、健康饮食。

(二)倡导移风易俗,文明过春节。 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,抵制陈规陋习,反对封建迷信,提倡喜事新办、丧事简办,不大操大办,抵制高价彩礼、滥办酒席、人情攀比、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。文明祭祀,摈弃上坟烧纸等传统习俗,采用敬献鲜花、植树绿化等文明祭扫的方式缅怀故人。文明娱乐,坚决抵制黄赌毒,不酗酒、不扰民。文明上网,积极适度表达祝福,不编造、不转发不良信息。文明旅游,在游览文化场馆、景区景点时,主动排队礼让、遵守公共秩序、爱护公共设施,保持“一米线”距离,不争抢、不拥挤。传承好家风、好家训,多陪伴父母,孝敬长辈,加强子女的教育引导,培养孝老爱亲、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。

(三)杜绝铺张浪费,节俭过春节倡导勤俭节约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做到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。倡导理性消费,不铺张浪费讲排场,杜绝盲目攀比,养成文明朴实的消费习惯。倡导文明餐桌,使用公勺公筷,践行“光盘行动”,拒绝“舌尖上的浪费”,不贪杯斗酒,培育文明绿色生活方式,养成节约用水、节约用电习惯,做到人走水停、随手关灯,文明节俭过节。

(四)提高安全意识,平安过春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楼道内不乱堆乱放杂物,不私拉电线,不飞线充电,不占用消防通道,不乱涂画乱张贴,不高空抛物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礼让斑马线,佩戴安全头盔,不争道抢行,不乱停乱放,不酒后驾车,不超员超载,不疲劳驾驶,不向车外扔杂物。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。防范滑冰溺水。不焚香烧纸,不带火种进山,注意家庭用水、用电、用气、用煤安全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。

(五)参与志愿服务,暖心过春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,积极参与“志愿服务送关爱 文明实践树新风”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,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。党员干部带头、广大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要踊跃参与,广泛开展春节期间疫情防控、文明交通劝导、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。根据疫情形势新变化,优化疫情防控志愿服务,精准提供医疗咨询、药品共享、心理疏导等服务,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,传递社会温暖,弘扬文明风尚。

新年新气象,文明新风尚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凝心聚力,奋力推进新时代“京东福地 美丽卢龙”建设,共同创造新时代美好生活。祝愿全县人民身体健康、阖家幸福、兔年大吉、新春快乐!

卢龙县文明办

卢龙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

2023年1月13日 

遵守禁放规定 做文明守法市民——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

尊敬的市民朋友:

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和环境污染,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。2023年春节将至,我县已明确在全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请全体市民严格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政策。

(一)根据卢龙县政府通告,我县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,任何时间、任何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(二)全县禁止非法制贩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;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禁止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行李、包裹、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。

(三)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。非法制贩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,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制贩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。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,将根据有关规定,视情给予现金奖励,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。
举报电话:110。
亲爱的市民朋友,保护环境、维护公共安全是我们共同责任。让我们行动起来,移风易俗,做文明守法的宣传者、践行者、监督者,为建设美丽、文明、和谐、平安卢龙,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
卢龙县公安局

2022年12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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